关键词 |
虹口货物类标书代写,南通货物类标书代写,长货物类标书代写,杭州货物类标书代写 |
面向地区 |
全国 |
不同投标人的技术文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重分析,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实质性相同的,应认定为《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四)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的情形。
《招标法》第四十条规定:“……评标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七部委12号令《评标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评标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须知 本部分由招标机构编制,是招标的一项重要内容。着重说明本次招标的基本程序。投标者应遵循的规定和承诺的义务。投标文件的基本内容、份数、形式、有效期和密封、及投标其它要求。评标的方法、原则、招标结果的处理、合同的授予及签订方式、投标金。
主营行业:招投标书翻译 |
公司主营:标书制作,标书代写-->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成立时间:2020-10-19 |
经营模式:政府或其他机构 |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图文设计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公司邮编:215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