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古月商务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时间:2024-12-05 07:28:52 [举报]
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应认定为《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情形。
不同投标人的技术文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重分析,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实质性相同的,应认定为《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四)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的情形。
标书代写 标书是由发包单位编制或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向投标者提供对该工程的主要技术、质量、工期等要求的文件。标书是招标工作时采购当事人都要遵守的具有法律效应且可执行的投标行为标准文件。标书也是投标商投标编制投标书的依据,投标商对标书的内容进行实质性的响应,否则被判定为无效标(按废弃标处理)。标书同样也是评标重要的依据。标书一般有至少一个正本,两个或多个副本。招标书的主要内容可分为三大部分:程序条款、技术条款、商务条款。它的逻辑性要强,不能前后矛盾,模棱两可;用语要精炼、简短。
根据具体标的目的不同还可以进一步细分。如工程类进一步可分施工工程、装饰工程、水利工程、道路工程、化学工程……每一种具体工程的标书内容差异非常大。货物标书也一样,简单货物如粮食、石油;复杂的货物如机床、计算机网络。标书的差异也非常大。
招标活动以一次性招标为一般情况,两阶段招标为例外。两阶段招标一般适用于项目较为复杂,技术标部分编制难度较大,紧靠发包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很难完成技术标部分的编制,需要投标人给予帮助和建议。因此在阶段,各投标人依项目的设计图纸和施工现场等条件结合自身的技术经验向招标人提出不带报价的技术建议,共同帮助招标人完成招标文件的编制,第二阶段再向招标人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件段未参与提出技术建议的主体不得再第二阶段投标。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代理投标或为投标人提供咨询这一规定体现了招投标活动的一项基本精神,即一个主体在招投标活动中只能有一个身份,这一精神在招投标规则中屡见不鲜,后文还会强调说明。这一基本精神在很多群体行为活动中都是通用的,倡导这一精神的就是“任何人不能做自己的法官”的公平正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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